韩震昆原是云南省网球运动队队员,一九九一年转业到昆明锦华大酒店做服务员。韩震昆和父母修炼法轮大法后,获得健康的身体,精神的升华。尤其是他母亲朱琴华,曾经患晚期直肠癌及多种疾病,在生命绝望中,修炼了法轮大法后,直肠癌及多种疾病不治而愈,重获新生。
然而中共江泽民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韩震昆全家人因坚持信仰,遭到中共残酷迫害。韩震昆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关押迫害,曾经三次被非法判刑入狱,共计陷冤狱十五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韩震昆与妻子郭娟被闯入家中的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绑架,韩震昆被非法判刑七年,郭娟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韩震昆被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突然闯入家中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韩震昆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进行一项装修工程,九月三日被景洪市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他被勐腊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一司机举报其车内发现一枚有法轮功内容的u盘,民警通过录像怀疑韩震昆所为。五月十二日,韩震昆接到民警电话后去派出所,据称由于随身带着法轮功资料,他被警察劫持,随后他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书签等私人财物。
韩震昆随后被非法关押在官渡看守所,五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逮捕。七月二十五日,昆明市官渡分局向五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律师向检察院建议撤案没被采纳。
二零二五年九月,韩震昆被五华区检察院构陷法院五华区法院,法官李中原(0871-68261209)负责此案。律师会见中,韩震昆表示自己三次被非法冤判,要求律师无罪辩护!
韩震昆父亲韩国龙八十多岁,是昆明市电信公司退休职工。他母亲朱琴华,七十多岁,退休职工。两位老人在“610”、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社区不法人员的不断骚扰中,于二零一七年先后去世。
(韩震昆先生遭中共迫害更多事实请见明慧网报道《曾陷冤狱11载 昆明韩震昆再被非法判刑4年》《曾遭冤狱11年 昆明法轮功学员韩震昆再次面临非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