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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二酷吏的两种命运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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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酷吏”最早见于《史记·酷吏列传》,成为后来史书中的固定体例。“酷吏”,顾名思义,用严酷的手段达到目标的官吏。那么《史记·酷吏列传》记录的十二名“酷吏”,他们命运到底如何呢?

“酷吏”,一般给人的印象因为行事残酷,不留余地,所以大多没有好下场,但是《酷吏列传》中却有数人得到善终。下以赵禹为例。

赵禹:不结党营私 据法守正

在《史记·酷吏列传》及《汉书》中记载,战国及西汉初年,达官显贵、朝廷重臣中流行“养客(食客)”来扩大自己的势力、结党营私;而生活在西汉景帝到武帝时期的赵禹,文笔犀利,早年为御史,后任太中大夫、中尉(负责京师的保卫、治安)、少府(管理皇家私家财富的机构)等职,却为人清廉、不结朋党,家中不收留任何食客,这在当时的官场上极其罕见。

史料记载,他为人凛然有节操,做事情不讲情面,一切以法令为准。一旦官员有错,赵禹必定弹劾;面对那些前来拜访送礼的朝中大臣,赵禹也只是不予理会,不受他人干扰。“一意孤行”这个成语便是因他而生。

他看到法令条文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讲求真凭实据;不在条文中明示的,他不去随意延伸,也不捕风捉影,谄媚邀功,更不象王温舒、减宣那样,为了迎合权威而给人罗织罪名。

赵禹晚年时,执法逐渐变得宽缓,甚至得到了“轻平”的美誉。最终,他在燕国相任上因年老免官回家,十多年后在自己家中安然老死,得以善终。

王温舒:以恶为治 累及五族

汉武帝时代,王温舒文化水平很低,少年时以盗墓为奸,得到官职后,依然为人谄媚,并以杀立威,让自家富可敌国。

“王温舒等后起,治酷于禹。”与秉持传统理念的赵禹不同,王温舒等酷吏的出现,“以恶为治”变成了普遍的吏治风气,开了酷吏的坏头。王温舒被称“虎冠之吏”,河内太守王温舒“好杀行威”,捕杀豪猾千余家,“至流血十余里”。

在任河内太守和中尉期间,执法极为残暴,诛杀动辄上万人,史书记载他治下“齐鲁豪强闻风丧胆”,其治政手段就是靠杀戮来建立威信。

对掌握权柄失去了分寸,一个人内心的天平也就倾斜了。王温舒对名、利的贪图一旦有了第一次,也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最终王温舒因私藏属官、收受骑兵贿赂等多项罪名败露,自知难逃一死而自杀。最终导致其本族、母族、妻族等共五个家族同时被夷灭。

在《史记·酷吏列传》记录的十二名“酷吏”中,九名酷吏死于非命,而王温舒下场最惨。

司法大权,在有道德、有良知的人手里,是维护天下的公器,落在有私心、有贪念的人手里,就成了升官发财的工具。可是,一个人做了什么,他自己就要承担什么后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肉眼看不见,人手摸不着,可却是冥冥之中存在的铁律。古人用史书记载下来,就是让后人知往鉴来,可以从历史中汲取智慧,避免先害人再害己,冤冤相报。

大老虎、小老虎:皆逃不出因果

孟子说:“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种一善因,得之善果,反之亦然,福祸皆是自己所求所得。在现实中,有人默默地分辨是非,不助纣为虐;也有人唯利是图,踏上不归路。

曾经权倾一时的政法委高官周永康、孟宏伟、孙力军、龚道安、傅政华、邓恢林等等怎么样?他们的后代与家人过的怎么样?

王温舒等酷吏留下的前车之鉴,对这些政法委狂徒只是故纸堆里的陈年往事。他们披着现代化的伪装,干比酷吏还肮脏的勾当,在江泽民及中共的指使下,对“真善忍”信仰群体大打出手,非法拘禁、洗脑班关押、居家监视、威逼单位监控本人,甚至发生了这个星球从未有过的罪恶——活摘器官产业链。

从2012年至今,在中共“倒查三十年”中,被追查频次最高、涉及人数最多的就是政法委人员,连老百姓都印象深刻,“又抓政法委的人了!”有人说反腐抓贪官,和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关系。是的,表面上是没有直接关联。可是中国人都相信一句话,叫“老天有眼”,如果是老天爷在安排,那我们这些凡人自说自话又怎么能算数呢?

2020年之前,集中清理“公检法”大老虎,落马的主要是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以及地方公检法的一把手,如周永康等。2021年开始,监狱系统迎来“大地震”,各省大量监狱长、狱警和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排队落马。近两个月内,至少15名厅级政法、公安及司法系统高官接连落马,包括5名监狱管理系统官员。这些落马官员大多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人被列入追查名单。在江泽民时期,要想升官升级,只有迫害法轮功才是捷径,在当时这都算不上“潜规则”可以说是“显规则”。现在50岁以上的官员,都经过了那个疯狂的迫害善良者的年代,有多少人为了名利,间接或直接的参与其中呢?

孔子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正如历史上的酷吏,本来靠权势牟利,可以让家人享受生活,可到头来却化为泡影。与中国古代的“满门抄斩、家遭灭族”不同,现代社会的生活形态变了,不再有砍头的刑罚,可是这些政法官员的家人和后代的命运发生了剧烈的转折。

周永康本人在秦城监狱服无期徒刑。其长子周滨被判18年,其胞弟、弟媳以及长子周滨的岳母等,国内资产、公司均被依法查封、充公或冻结。整个家族被彻底剥离出主流社会,过着高度边缘化和低调的社会生活。

孙力军曾“大把花钱收买人心”,用受贿资金,违规为龚道安等人的孩子解决北京、上海的住房问题、安排工作。案发后,这些通过非法利益输送获得的房产、官职、特殊待遇均被纪检机关全数没收、追回。

当年,从一九九九年开始,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采取“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现在当初施行这些恶政的人,已开始初尝“回力镖效应(Boomerang Effect)”,在肉体上、名誉上、经济上承受着世间的煎熬。

智慧之士:正视事实 守良知

中国古代的历史文化,象深沉的海洋一样滋养着世人,虽然“党文化”一度大行其道,但是,人是有灵性的高级生物,有良心,所以很多人从内心厌倦谎言和洗脑。明慧网就记录了大量公检法机构人员,出于良知,默默地保护、从轻处理乃至直接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事例。

在明慧网的长期追踪和报道中:

·有的检察官,在看完正义律师提交的无罪辩护或学员的澄清材料后,选择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卷,甚至直接签署《不起诉决定书》将学员释放。

·有的法官,在庭审中,当公安或控方抛出“她是炼法轮功的”作为定罪凭据,有正义法官当庭反问公诉人:“哪一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就得开除?”

·有的狱警,明白真相之后,会制止刑事犯人殴打学员,给予炼功、学法条件。

西方的古老谚语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Whatsoever a man soweth, that shall he also reap) (《新约圣经》)。中国传统文化讲,“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周易》),古老的智慧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正因为天不由人。

出于良知而保护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这样的公职人员,自会有福报加身。

但是,也仍有相当多的公检法人员还在一味地替中共卖命,不识时务,无视人间正的因素:

·从法律上说,现行法律条文,无任何一条明文法律将法轮功定性为“X教”(如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早已废除了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

·从制度上说,现在推行的“司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执迷不悟,跟随迫害,在未来必将遭到清算。

·从现实中看,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接触中,法轮功学员的善良与真诚已被广为认知。

自古以来,故意残害修佛修道者的,天必诛之。“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无论是在与中国同文同种的台湾,还是在党派严重分歧的美国,都得到官方和民众的公认和推崇,中国这是怎么了?还嫌灾祸太少吗?

结语

悬崖勒马,明白是福;早一刻明白,早一刻受益。您还记不记得这样一句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现在很少说这句话,今天如果您看到了,希望您三思:什么才是真正为自己和子孙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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