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同修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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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我是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大法是我莫大的荣幸。下面我将自己参与营救同修的心得体会写出来,与同修们交流。

一、聘请律师

前年,我们当地有多名大法弟子被警察跨地区非法抓捕,有三位同修被从家中带走。其中一位老年同修被抓走时叮嘱女儿:“要聘请律师。”我们地处县城,当地从未有过聘请律师的先例,对有关信息知之甚少。

为了聘请到正义律师,当地同修多方打听,得知A同修可能知道有关信息,于是我开车和另外两名同修一起去找A同修。当车还未开到A同修所在地的路口时本应直行,我却下意识的开到了左车道,只好左转后再返回。

就在我左转弯时,车上一位同修惊喜的喊:“这不就是他吗?”另一位同修在我停车后,迅速下车朝着路口连续喊A同修的名字,A同修回头看到了我们。原来A同修出去办事,在此路口等绿灯,就是这么神奇。

后来A同修带我们去见了一名流离失所的B同修,了解到聘请正义律师的有关情况。接着A同修带着B同修驱车一百多公里,到另一个县城找有律师联系方式的同修,在下午六点前,把电话号码送到被迫害的同修家属的手中。

后来被迫害的同修的子女达成共识,分别为自己的父母聘请了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成为我们当地利用法律反迫害、救度公检法人员的先例。现回头一看,叮嘱家人聘请律师的同修已年过七十,只有小学文化,法律知识薄弱。老年同修的叮嘱可能就是师父的点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巧合与神奇,使我们真切体悟到了师父就在弟子身边,也见证了大法弟子整体配合的重要。

二、与家属的配合

在辩护律师的安排下,被关押迫害的同修的子女以家属辩护人的身份齐心协力展开了对自己家人的营救。他们都三十多岁,虽然有的之前并不相识,脾气、性格各异,从事不同的工作,但他们都是真诚、善良的孩子,他们彼此相互信任,形成了一个整体。

我主要对接了一个具有协调能力的孩子。通过多陪伴、用心倾听、真诚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传递相关信息,及时做好同修子女们的心理疏解。针对他们的需求,及时在公义论坛下载相关资料,或请教论坛专家同修,为他们提供有力的保障。再有就是不断的为同修的子女们鼓劲加油,消除他们不必要的顾虑。

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和大多数同修对律师有依赖心,未能起到大法弟子所应起到的主导作用。随着营救同修的不断推進,我通过学法明白了要通过营救同修向公检法人员讲清真相,不让这些公检法人员对大法弟子犯罪,我对这些公检法人员产生了慈悲心。

我真正为这些人的未来着想,用心写好能解开他们的心结、言真意切的真相信。用邮寄真相信和贺年卡的方式,向办案检察官、法官讲真相。后来我认识到光自己写真相信是远远不够的,同修们参与的越多越好,就是心怀为这些公检法人员着想,从不同角度劝善,兑现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使命。

越来越多的同修认识到后参与進来,多名同修分别给主审法官写了真相信,连同我们当地的一份真相小册子通过同修的孩子送到了主审法官的手中。

三、与法官的对话

因为法院严重违法、野蛮开庭,家属与律师共同抵制、抗议,法院被迫休庭。家属在律师的协助下,对此严重违法侵权行为進行了多处投诉。之前也对公安、检察院办案人员進行了实名控告,有力的震慑了审理此案的法官。

休庭不到三个月,法院分别通知同修家属,在不同时间到当地法院接受问询。我陪同一位同修的孩子一同前往,我和主审法官在法庭这个到处有摄像头的场地,進行了以下对话:

我说:“法官,听你说话比较坦诚。”停顿了一下,我接着说:“孩子们都说你比较善良。我特意来和你见见面。”法官说:“我做什么了?说我善良?”我说:“那天因为下雨道路积水太深,孩子们的车辆无法通过。你了解情况后当即决定改日,还叮嘱孩子们路上开慢点,注意安全。你善意的一句叮嘱,让孩子们温暖好一阵子。”法官听后,态度温和了许多。

法官说:“在这些人家中搜出的资料,我都看了,都是反党的。”我笑着说:“现在可没有‘反党罪’呀,再说宪法不是赋予公民有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的权利吗,共产党不也说要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吗?”法官沉默。

我接着说:“咱们执行的是国家法律,可别被宣传给误导了。”法官问我:“你是什么单位的?”我说:“我也是公职人员。至于具体单位,我就不说了吧。”我接着说:“公安部下发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明确了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签发作废了对法轮功书籍资料的禁令。”

法官问:“那为什么公安还要抓捕法轮功呢?”我说:“你也知道,这些法轮功修炼者修心向善,都是好人。他们连不好的念头都没有,任何不良嗜好都没有,而且都身体健康,说他们信的是邪教,没道理呀!”法官说:“他们与国外敌对势力一起反华。”我说:“党的媒体、党的喉舌就是这么宣传的,宣传给你们听的,好让你能忍心判他们。”法官沉默。

我说:“你是一个善良的法官,用你的双手把这些善良的人们送進监狱,我思想上想不通。”法官说:“我也不愿办这些案子,没有办法。”我说:“当法轮功真相大白于天下时,你怎么办呢?你的孩子及家人怎么办?”法官沉默。

我说:“你要审判此案,那就是对这些好人当庭宣布无罪释放。据我所知,真有一个法官对此类案件当庭宣布无罪释放,全场人起立报以掌声:这是真正的人民法官。”法官说:“那一定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说:“其实纽伦堡审判已经给出人们答案,那些执行非法命令的人都受到了相应的制裁。”法官说:“你说的是不是法轮功宣传资料上的东西?”我说:“纽伦堡法庭上网可查,对我们这些基层执法者非常有启示。”

最后我说:“你们当地公安非法抓捕,处处违法,检察院视而不见,不尽责任,然后就端给了你们。这样,我们上检察院申请依法撤诉,请你成全。”法官沉默。当我完全为这位主审法官着想的时候,她明白的一面感受到了。

四、参加庭审旁听

法院非法开庭,限制旁听人数,并说要确认旁听人员身份,修炼法轮功人员要被排除。我没有被他们的无理要求干扰,决定报名参加旁听。旁听当天我顺利参与了旁听,增加了被迫害的同修、家属辩护人的正念。在同修大力发正念配合下,非法庭审现场非常震撼。此冤案公安、检察人员严重违法、知法犯法令人震惊;大法弟子面对暴力危险依然坚定信仰做好人令人震撼,多位律师一致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一致要求当庭无罪释放令人震撼,家属们依法堂堂正正为自己的家人做无罪辩护的效果令人震撼。

我悟到,参与营救同修的过程,也是修自己无私、为他的过程,也是考验自己信师信法的过程,也是暴露和不断修去自己执著的过程。

以上心得体会,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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