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强随后被非法批捕,现被关押在东港市看守所。据悉,此次迫害由东港市公安局政保大队主导,向阳派出所、花园派出所及东港市看守所具体执行。相关警察奉命百般刁难家属和律师,不许会见潘强。
一、八旬老母心急如焚 两次到看守所均被拒见
潘强被绑架后,他82岁的老母亲焦急万分,两次赶到东港市看守所要求见儿子,都被拒之门外:第一次看守所谎称人不在他们这,第二次干脆就说不让见。
老人身心俱疲,却始终无法获知儿子的状况。
二、律师第一次会见被阻:政保大队下令“不准见”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潘母聘请的当地律师前往东港市看守所会见潘强。看守所人员拿出一份文件说“不让见”,却不允许律师查看文件内容。律师只看到落款是东港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律师质问:“丹东市看守所都让见,为什么你们不让见?”对方回答:“我只是办事的,你找上面去问吧。” 律师问:“就针对法轮功案子吗?” 对方答:“是。”
三、八旬母亲奔走多部门 讲述自己与儿子修炼的经过
1. 花园派出所:拒绝告知办案人
六月二十四日早上七点,潘母到花园派出所要求放人。等到八点半上班,她问警察:“谁是办案人?”无人回答。
老人便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经历:
· 修炼前患骨癌、喉癌,胳膊不能动、话说不出来;
· 朋友告知修炼法轮功可以祛病;
· 在朋友家看大法师父讲法录像时不知不觉睡着,醒来后胳膊能动了;
· 接着,吐出喉癌的几个包,全身疾病痊愈;
· 二十多年未吃一片药;
· 儿子潘强得病不能走路,需坐轮椅,修炼法轮功后病愈;
· 他贴真相标语是为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
老人恳切地说:“我儿子是好人,他不偷不抢,不吃喝嫖赌,说真话做好人错了吗?”
警察仍拒绝告知办案人,只说他们是“协助向阳派出所行动”。
2. 向阳派出所:推诿领导不在
潘母赶到向阳派出所,也讲述自己和儿子的修炼经过。接待警察不断打断:“你不要在这里讲这些。”老人要求见领导,警察推说“不在”。 最终警察说:“要见人是政保大队说了算。”
3. 东港市公安局政保大队:电话中吼叫、撵人
潘母又赶到东港市公安局。接待人员接通政保大队电话后将电话递给老人。
老人说:“我儿子是好人,我的骨癌、喉癌都是炼法轮功炼好的,我八十多岁了,二十多年没吃一片药,我儿子也是炼功炼好的。”
政保警察在电话里又喊又叫,撵她走,然后挂断电话。
四、北京律师第二次会见仍被阻 所长被批为“法盲”
六月二十五日,潘母聘请北京律师再次前往东港市看守所。看守所仍拿出政保大队的信函阻止会见。
律师立即拨通驻监检察官电话。检察官说:“怎么不让见?让见。”并打电话给看守所所长要求放行。
但所长依然阻挡,并说:“我们执行政保大队的命令。法轮功案子请律师有用吗?”
律师反驳:“你们不让律师会见就是违法。”
所长问:“你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拿出《刑事诉讼法》第39条。 所长推脱“要去开会”,匆匆离开。
律师追到车边要求其看法律条文,所长仍推脱离去。律师离开时叹道:“所长简直就是个法盲。”
五、律师投诉后仍遭阻挠 政保大队继续封锁会见
律师随后到东港市检察院投诉。离开不久,看守所所长来电称“我们和政保大队沟通一下”。
律师又前往政保大队,队长肖某推说“要调查一下”,明显心虚。
第二天,驻监检察官协调东港市看守所与政保大队,但政保大队仍坚持不让律师会见。律师要求检察官继续协商解决。
目前,东港市政保大队已将潘强构陷至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为王聪。
东港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振兴街193号,邮编118399
电话:0415-7144288、0415-7144956
局长:景旭
政保大队
丹东市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电话:0415-6250324、0415-6250317
所长:戴智强
驻所检察官:许可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668号,邮编118001
电话:0415-6276625、
0415-6276609、0415-6276611、0415-6276627、0415-6276608、0415-6276187
传真:0415-6276696
公诉科:0415-6276658
立案庭:0415-6276681
检察长:马原野
办案检察官王聪 0415-6276685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