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陈鹤琼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而遭受的第三次非法判刑。二零零四年,她曾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在四川省女子监狱遭受严重迫害;二零一七年,她在第一农贸市场讲真相时被仁和镇土城社区书记刘光明跟踪、绑架,随后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在攀枝花市看守所被关押一年零两个月。
一、修炼前后身体巨变
陈鹤琼,一九五八年二月出生,原是攀枝花仁和区丝绸公司蚕茧站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前,她长期头晕,并患有肠炎、贫血,浑身无力。自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这些病症迅速消失,她按照真、善、忍原则提升道德,身心受益。
二、抄家、抢劫、绑架:迫害再次发生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七点左右,陈鹤琼讲真相时被恶意举报。第二天晚上七点多,仁和区派出所所长起学运带着三名警察到她家抄家,持续一个多小时。
警察抢走的物品包括:
· 一张标题为《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的资料;
· 一本六年前的“二零一九年明慧台历”;
· 一封十年前(二零一五年)写给姐姐的真相信(因地址不详未寄出,一直放在抽屉里);
· 离开时,警察还撕走了玻璃门上贴着的二零二四年明慧日历。
这些普通物品被警察在起诉书和判决书中当作所谓“罪证”,台历被指“含有法轮大法好字样”,写给姐姐的信被污蔑为“反宣材料”。
次日,陈鹤琼发现身份证和工资银行卡失踪,到派出所询问时,起学运躲避不见。七月二十三日早上八点,起学运电话通知她去取证件。她到达后被警察带到刑侦大楼,数名警察围住她却拒绝解释。陈鹤琼转身离开,走出约一百米时,起学运和三名警察突然飞奔出来,粗暴地扭住她双手,将她强行拖回刑侦大楼,过程极其野蛮。
三、枉判一年半、强扣退休金
审问过程中,陈鹤琼拒绝配合,笔录一个字也没有。最终,她仍被构陷判刑一年半,罚金三千元被直接从工资卡强行扣划,工资停发,并被扣除一年半的退休金共近四万五千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二日,她被送往成都市女子监狱(龙泉驿)继续迫害。
四、成都市女子监狱的系统性迫害
成女监长期利用贩毒犯、贪污犯等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暴力和精神折磨,以强制“转化”为目的。
1. 隔离、监控、暴力
法轮功学员被分配到四监区二楼最里面的顶头监室,房间封闭,外界看不到内部情况。两名“包夹”轮班二十四小时监视,不准与任何人接触。
每天强制播放污蔑法轮功的视频和书籍,不看就罚蹲、罚站,甚至用脚踩住脚背不准动。
贩毒犯刘文珍(死缓)和贪污犯田小青(判十三年)长期被狱警利用,对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陈鹤琼因拒绝看污蔑视频,被刘文珍一拳击中胸口,又被提着衣领撞向铁床。陈鹤琼指出监控在拍摄,刘文珍却嚣张回应:“看到又咋样”,并辱骂不堪入耳。
2. 侮辱人格、限制如厕
进入“二零二室”后,上厕所必须对着监控向狱警报告:“××罪犯请求上厕所。”不报告就不准上,导致屎尿拉在裤子里。狱警还恐吓说某些法轮功学员因此下身烂掉、生蛆。
3. “牢中牢”、强制劳动
两、三个月高压折磨后,被强制“转化”的学员被分到其他监室,实行三至六人一组的“板块管理”,行动必须一致,并继续被刑事犯包夹,不准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
每天早七点出工、晚七点收工,完不成任务就罚站到深夜。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里实际上是“牢中牢”。
4. 长期迫害案例众多
成女监七个监区,每区除刑事犯外平均关押二十至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刑期多为三至五年,长者达七年、七年半、八年。年龄从38岁到85岁不等。
一名长刑犯透露:曾有一名法轮功学员因拒绝转化,被在饭碗里下药,出狱时已精神失常。
5. 更多受害者
二零二五年九月下旬,攀枝花法轮功学员姚佳秀被送入四监区,不到两个月,门牙掉了五、六颗,多次被禁止上厕所,屡次拉在裤子里,白天夜晚被罚站,人瘦了一圈。
五、监狱与地方政府的延伸迫害
法轮功学员出狱后,当地公安、司法、社区仍要联合监管五年(司法人员亲口告知),包括电话监控、不定期上门、跟踪骚扰等,严重侵犯人权。
攀枝花市仁和区派出所所长起学运电话:0812一2911292
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电话:0288一489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