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背景:修炼后身心改善、性情转变
杨丽春,一九七零年一月出生,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原工作单位为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 二零零三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坚持每天学法炼功。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让她明白了做人的真正道理,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先他后我,身心显著改善,身体得到净化。
母亲被陷害 女儿营救反遭拘留十天
为了营救母亲,也为了让相关警察明白真相、不再参与迫害好人,杨丽春的女儿高阳向渤海街派出所警察实名写了一封真相信,善意劝诫警察。 然而,这封信却被渤海街派出所警察举报至连山分局。
连山分局郭旭东曾给高阳打电话,让她去分局“了解情况”。 二零二六年七月八日,高阳在工作单位被突然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十天。
杨丽春控告元凶后遭报复 曾被非法判刑一年
这并非杨丽春第一次遭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早上七点多,她因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被葫芦岛市龙港区西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当时,龙港区因“诉江”曾绑架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随后,杨丽春被非法判刑一年。
那次事件中,她的女儿高阳为阻止警察抓母亲,也被非法拘留五天。
坚持信仰遭再次迫害 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上午,葫芦岛市龙港区西街派出所与市国保、“六一零”共八人闯入杨丽春家中,非法搜查,抢走师父法像、大法书、光盘,并将她强行拖上车带到西街派出所。
警察企图逼她放弃修炼,但杨丽春坚决不放弃。 当晚七点左右,她被送往祁屯拘留所,遭非法拘留十五天。
杨丽春曾遭受迫害的细节,请见《控告元凶遭报复 辽宁杨丽春被非法判刑一年》。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1、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渤海街派出所;地址:葫芦市连山区滨河路滨河小区东侧
所 长:赵聪15566755851
民警:郭非:15842658432 ;13314120215;
法治办:张永力15142911122 辅警杨佳(女) 2、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
邮政编码:125000
孙玲,女,检察长:电话0429-2659001 13998980543
周会生,男,检委会专职委员13942991967
崔海慧,男,党组成员15134296696
副检察长:毕姗姗、王囡;
政治部主任:曹红亮
杜扬:0429-2659020;15124267788(刘聪案检察官)
下面几人多次承办法轮功案件:
张孝金;电话:0429-2659020 13050971625(很多案件张孝金和杜扬是公诉人)
龙胆;电话:0429-2659789 13942924343
刘晓涵0429-2659789;18624291110(杨丽春承办人)
刘中新;电话:0429-2659808 13904298088
3、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锦葫路5号;
举报电话:0429-3171099
郭旭东:18204294080(主管) 4、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21号;邮编:125001
院长杨书泽;电话18009899720、18009899720、0429-2164111
副院长康立勇0429-2164116
政治部主任:王景伍2164119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赫牛2164115
院部:魏爱君2164001 季爱华2164002
马文胜 2164117
高经纬 2164118
魏艳妮 2164000
李孝刚 2164112
刑事审判庭法官:
庭长:王连廷0429-2165605;13895946621
张关中:2164501;(承办高作奎案)王月秋;2164502(杨丽春案承办人);白青青:2164500;祝佳:2164502。
(责任编辑:蒋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