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旅游遭绑架、跨省抄家
林金丽,女,一九七五年十一月七日出生,今年51岁,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日,她与女儿在扬州市旅游时遭警察绑架,被关押在扬州看守所至今。
头三天,她绝食抗议,后遭强制洗脑,但始终坚持信仰。关押期间,扬州检察院人员多次提审她,欺骗、恐吓称:“认罪可以轻判,不认罪就要重判。”
与此同时,扬州警察跨省赶到哈尔滨,对她家实施非法抄家。十余名警察闯入家中,翻查一无所获,最终抄走一个长方形盒子,并诬陷称“这个盒子可以屏蔽手机信号”,将其作为所谓“证据”。
抄家时,家中只有一老一小两人:
· 老人是林金丽近80岁的母亲,患小脑萎缩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 小的是林金丽的侄女,因林金丽被绑架而来照顾奶奶。
警察不顾老人病情与孩子的惊恐,反复追问是否还有法轮功资料、是否藏匿,持续数小时套话,导致两人极度紧张、害怕,正常生活被严重扰乱。
林金丽的哥哥回家后,警察抢走他的车钥匙,企图搜车。他意识到这是非法侵占私人财产,立即拨打110报警。警察随后才将车钥匙归还。
警察回扬州后仍多次给她哥哥打骚扰电话,恐吓式追问“是否还有东西”“资料是不是转移了”等,使其精神压力巨大,一边照顾老母亲、一边工作,还要应付警察的骚扰。
二、三次非法庭审:走过场、随意取消、法官拒绝法律依据
广陵区法院对林金丽进行了三次非法开庭,每次都严重违法,给家属与律师造成巨大经济与精神压力。
第一次庭审: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两点
家属从外省赶到扬州,申请作为辩护人,却被法院拒绝。庭审仅约四十分钟,法官机械念文件后草草结束,家属被迫成为旁听者,不允许发言。
第二次庭审:原定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法院提前两天通知家属与律师准备开庭。家属与律师再次从外省赶到扬州,却被告知:开庭取消。大量路费、住宿费、律师差旅费全部白白损失。
第三次庭审: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上午
家属与律师第三次从外地赶赴扬州。庭审中,每当律师试图发表意见,法官立即打断。当律师再次追问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法律依据时,法官竟公开说出震惊全场的话:“今天不谈法律,只谈怎么判。”
庭审再次在约四十分钟内草草结束。
三、枉法判决:刑期三年六个月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广陵区法院非法判林金丽三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元。连律师都表示:“这是重判了。”
事实上,法轮大法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洪传三十四年,给上亿人带来身心健康与道德提升。在中国,修炼法轮大法本身是合法的。
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已持续二十七年,颠倒善恶、歪解法律,给无数家庭带来巨大伤害。
林金丽被非法关押后,她近80岁的母亲只能由其他家人轮流照顾;家人既要工作,又要随时准备赶赴扬州处理案件,身心俱疲。
而林金丽本人,本来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扬州公检法人员陷害,面临冤狱。
四、正信与良知不会被打压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修炼和传真相,不仅是为自己讨还公道,也是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
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将面临正义法庭的审判与终身追责。
相关信息:
广陵区检察院公诉人:尹莉萍
广陵区法院法官:冯杰
(责任编辑:蒋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