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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八年监控与骚扰 昆明市高颖被非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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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云南昆明盘龙分局警察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突袭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高颖,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她实施刑事拘留。截至目前,她已被超期关押三个半月。

高颖家属长期遭受骚扰与监听,至今未获得任何办案说明,对她的身心状况深切担忧。此案再次凸显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群体持续性的监控、打压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系统性侵犯。

四月突袭绑架:高颖被强行带走、住所遭非法搜查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上午十时,盘龙分局警察闯入她的租住处实施绑架,并对住所进行非法搜查,抢走私人财物。一伙警察强行将她带离时,家门仍被敞开着。

当日,盘龙分局向家属签发《拘留通知书》(昆公盘〔政保〕拘通字〔2026〕2号),以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名对高颖实施刑事拘留,并将她关押在盘龙区白龙寺的昆明市看守所。

八年持续监控与骚扰:从女儿被拘留到家庭长期受压

高颖,一九六八年生,现年58岁。早在二零一八年,她的女儿因在学校向同学讲述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被同学家长恶意举报,随后遭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此后,高颖一家长期处于当局的监控与骚扰之下。国保、政保部门持续非法监听她的个人电话,家庭生活多年受到严重干扰。此次绑架,是在八年持续监控后再次升级的迫害。

家属质疑:拘留决定无事实、无法律依据

高颖的女儿表示,公安机关的拘留决定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她强调,母亲修炼法轮功、向民众讲清真相,从未参与或利用任何邪教组织,更不存在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

她指出,真正违法的是公安机关长期非法监听公民通信、实施绑架和强制关押等行为,严重侵犯了《宪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九条所保障的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通信自由及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

超期关押三月余:办案单位至今未作任何说明

截至二零二六年七月,办案单位及看守所仍未向家属作出任何明确说明。家属对高颖的身心状况及目前处境深感忧虑。

法轮功信仰背景与中共的持续迫害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教人向善。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讲清真相,是希望让更多人了解事实、维护世人的知情权。然而,中共当局长期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实施骚扰、监控、非法拘禁和迫害信仰,持续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

呼吁国际社会及善良民众持续关注高颖遭受的迫害,共同制止这场持续至今的迫害,敦促中共立即释放高颖及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信息(区号 0871):
办案单位: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国保大队/政保大队
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 240 号
综合办公 / 值班电话:0871-63387874 / 0871-63387896

盘龙分局刑侦大队
办公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席子营一区多寿巷 24 号
联系电话:0871-65152110

盘龙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办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拓东路 118 号
咨询电话:0871-63357157

(责任编辑:蒋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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