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入法轮大法修炼
一九九六年秋冬之际,省城的大法弟子来到了我所在地级市的一个企业,在会议室向满屋子各阶层的人士播放了慈悲伟大师尊的讲法录像。我和妻子一起看了师尊的讲法,我激动万分,流出了泪水。由于单位要我出差,我只看了五讲就走了。
约三个月以后,本市法轮功义务辅导站成立了,借用了另一个企业更大的会议室播放师尊的讲法录像,并由辅导员教炼五套功法。每天早上,约有二百多人在广场炼功,集体到周边洪法。
一九九八年,我们请到了《转法轮》宝书,同修们都很精進。很多炼功前身体有病的人,学法、修炼一段时间后,人变的好了,无病一身轻。亲朋好友、街坊邻居、工友、各级领导见证了法轮功祛病健身、道德升华的显著效果,许多人陆续走進了法轮大法修炼。
每天早上,每个企业、工作单位附近的空地上空都回响着炼功音乐,看到法轮功修炼者炼功的身影。法轮功学员事事为他人着想,在社会、工厂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绝大部分是法轮功学员所为。
信师信法,邪恶自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大法。一时间所有的宣传机器全天候的播放,造谣诬陷法轮大法。我所在企业也不例外,本企业的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的一把手轮番与我谈话,并拿来“悔过书”让我写,或他们打印好我签字,我都没有同意。我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使我无病一身轻。我能去背叛师父吗?那还是人吗?”
一天,党群工作部一把手说:“派出所请你参加法制学习班。”我说:“不去行吗?”他说:“是人家点名的。”我和两个兄弟企业的两个同修没有表态,派出所所长问我们:“你们三人有不同意见?”我们说:“法轮功是好的,谁能说出真、善、忍哪一字不好?”派出所所长说:“我理解你们说的。”武装保卫部部长事后对我说:“厂长告诉了:‘这个人回不来了。’你也别回来上班了。”
信师信法,是破除危难的保证
邪恶在“七·二零”之前我省法轮功修炼心得交流刊物上发现了我的文章,并查到了我的工作单位,摸清了我的工作岗位、职称、几次出国经历。在市级一个专题会议上,他们点名立即抓捕我。我妻子所在单位的领导参加了这次会议,立即告诉我妻子的同事尽快通知我妻子,同事没有立即告知。该领导就直接电告我妻子:“说了你丈夫的事,快回家收拾。”
妻子快速回家。刚收拾完,派出所警察将我带下警车在家门口敲门,妻子开了门,十几个警察進屋搜查了约一个多小时,没有出示搜查证,没有找到他们所要的。我在警车上看到警察是临时填写的搜查证。
派出所所长问我:“你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这么好的修炼功法,为什么不炼呢?法轮功是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好人多了不好吗?”派出所所长说:“现在国家不让炼了,你就别炼了。”我说:“我们国家的有些方针政策并不是全对,三反、五反你们都听说过,这都是中央和国家的红头文件定下来的。目前法轮功还没有这样的红头文件予以定性。”
另一个警察问我:“法轮功怎么炼?”我就坐在沙发上炼起了第五套功法,刚打完手印,警察就说:“炼起来还没完了。”警察都开始向外走了,开车的一个警察最后走到我面前,小声说:“我妈也是炼法轮功的。”我说:“你有这样的母亲真好!你太幸运了。”
信师信法,师尊会给弟子创造条件
明慧网发布了法轮功真相资料后,我就想自己做。就在此时,单位给我配置了一间独立的办公室,还有两台台式电脑和一台彩色打印机。我就利用工余和午休时间,打印一些不需要装订的真相资料,供一些同修发放。
见到明慧网发表的给师父的节日贺卡后,我也想自己做,就买了一本《Adobe Photoshop使用手册》学习。正巧单位又继续办展会,展示、宣传自己的产品,派我到展装公司协商展会布局和展板制作。展装公司在我的电脑上给安装了Photoshop软件。约一周时间,我就基本掌握了该软件的基本操作要领。
当年的元旦和中国新年,我就向师尊敬献了自己制作的贺卡、贺词,一直延续到现在。如果同修需帮忙的,我就为同修制作、发送,满足了同修敬师敬法的愿望。
明慧网刊出了《九评共产党》、《明慧周刊》和真相币制作版面、方法后,我也想自己制作。巧合的是单位这时给我配置了独立的两间屋的办公室、两台电脑(一台用于上网)、两台打印机(一台具备复印、扫描、打印功能)。我就继续利用工余、午休时间制作真相币和其它真相资料。一直延续到退休。同期,妻子在省城买了一台打印机和裁纸刀搬回了家,制作《九评共产党》、《明慧周刊》、从明慧下载的其它真相资料。
一次资料点被破坏,妻子和同修被绑架。警察非法抄家时,抄出了我头一天从国外带回来的数份《大纪元时报》和《九评共产党》光盘,我和妻子及同修被非法关押在公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酒店里七天。
期间,我每天开着手机,遥控着单位里该做的工作,企业的几千人需要吃饭。我说:“我没有犯法,与我无关的事不要问我,不要影响我的工作。”我一再要求让我回去上班。他们要非法行政拘留我十五天,我不承认,也不签字。他们就没有实际执行,我回单位上班了。感恩师尊的慈悲保护!
信师信法,师父会有安排
退休后,外省的一家企业聘请了我。由于对当地同修情况不了解,妻子逢集市就去赶集。不长时间,找到了同修,了解到当地真相资料供应有困难。我们就在当地购置了一台彩色喷墨打印机、一台三合一彩色激光打印机,在聘用单位提供的住宅楼上开了一朵小花,为当地同修提供真相资料,也为相邻地区的同修提供真相资料,私家车也正好派上了用场。
约两年的时间,感觉到有人在跟踪,也时常有警车在住宅楼周边,我就辞去了该企业的工作。了解我基本情况的朋友,介绍我到相邻省份的另一家企业工作。
到了新的打工单位,我们求师父让我们尽快见到当地同修。由于两地相邻,同修互相之间有听说和了解的,我们很快找到了后一企业所在地的同修。了解到当地的真相资料和神韵晚会光盘很缺,我们就选择了制作真相资料和神韵晚会光盘项目。我们以前购买的打印机、裁纸刀就派上用场了。为了制作神韵晚会光盘,需要购买一台打印机、一台六碟光盘刻录机。
一切还没有准备就绪,我们就做起了单页和骑马装订的真相资料、真相币。从明慧网上学习刻制光盘、打印光盘封面及包装袋的技术。购置设备到家后,就按照明慧网的相关技术要求,刻制出了符合质量要求的光盘,打印出了色彩鲜艳、符合明慧要求的光盘封面及包装袋。我们除了供应当地同修外,还开车送到几百公里以外的先前的相邻地区同修处。
期间,有两名同修加入了進来,跟相邻省区的同修学会了制作大法真相护身符。还出资购买了制作大型条横幅的印刷设备,供相邻省市的同修制作大、中型真相条横幅。
由于我们学法、炼功少,把做事当成了修炼。因为开展的讲真相项目多,真相资料、物件成品、耗材出入量较大,没有注意安全,被他人举报。我们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抄家,妻子被非法关進了看守所,我被非法办理了“取保候审”。
我继续在打工企业上班。上班的第二天,老板找我谈话:“你妻子的事公安告诉我了,可能要判五至七年,你不能把你妻子丢在这里,还得在这里上班,但薪资要下降五分之四,还要服从公司的所有安排。”
期间,一个同事带我去了当地少年管教所见了时任所长,之前同事可能给这位所长说了我的情况。该所长在寒暄几句后,就切入主题说:“如果你自己有信心、有能力,最好自己写辩护词,因为当今很多律师与公、检、法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大多是为利益而做。根据你的学识,我看你有这个能力。”
我们一直在向内找,是什么心导致了这场魔难。经与妻子和同修交流,是我们没有把学法放在第一位,学法少,不入心,没有真修实修,没有在法中修,象常人一样做大法的事,被旧势力抓了把柄。问题找到了,我们要真修实修,我们坚信师父一定会为我们化解魔难,坚信师父一定会给我们安排最好的。
我联系了几个要好的朋友,请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一个月左右,我与妻子被“取保候审”,先后回到了户口所在地,被移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信师信法,不配合邪恶
回到户口所在地,朋友们就又给我安排到一家企业打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也找了我们,说:“外地转来的案卷我们看了,你们还没有认罪。炼法轮功是犯法的,国家是禁止的。你看你们把这事都搞到外省去了,这不是给本省人民丢脸吗?你们一定要和我们紧密配合,认真反省,认罪认罚,还要保证今后不再炼了。”要求我们每周到国保大队汇报思想,外出必须得有他们同意。
我们每次上国保大队,给他们讲法轮功是好的,我们没有犯法,并讲了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从新刊发了《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上面点明的14种邪教组织,里面没有法轮功,上网都可以搜到。我跟他们讲,他们执行的是命令,不是39号文件,他们部门就订阅着《法制晚报》。我说:“今年再次刊发,不是个简单的事,请你们考虑。”
公安机关第一次将案件陷害到检察院,检察院电话告知了我们。我们去了检察院,请被聘请的两位律师到检察院报备,律师从检察院拿到了电子版“案卷”。
约一周后,律师电话通知我们到他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打开了电脑,让我看他们写的《法律意见书》和从检察院拷贝的“案卷”。看完后,我们就给律师讲了对《法律意见书》的看法:没有提及法轮功是好的、修炼法轮功无罪的主题。
我和妻子小声商量,鉴于外地少年管教所所长的话,我们应该自己写辩护词,证实法轮大法是好的。我们就和两位律师商量:“你们不用写《法律意见书》或《辩护词》。我们写好了,你们签上名,能送公安局或检察院就行,不能到法院。你们得向我们提供‘案卷’。”两位律师答应了我们的要求。
三周左右,我们对照《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公通字(2000)39号文,参照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写出了《法律意见书》。一位朋友介绍了一位当地公安机关的“笔杆子”看了看,说写的不错,并做了部分修改。我在电脑里修改打印后,就送到了律师手里。律师看了之后说:“这要到了法院用它辩护,多威风啊!”我们说:“不能到法院。如果没问题,请你们签完字快送检察院。”
第三天,检察院要求我们去检察院一趟。我们到了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正在对着电脑里的“案卷”翻看律师送去的《法律意见书》。见我们到了,就问:“《法律意见书》是谁写的?”我们回答:“上面应该有签名。”他小声说:“那两头蒜是写不出来的。”随后将我妻子支了出去。
他单独问我:“你认不认罪?”我说:“不认罪。”又将我支出去,让我妻子進来,问我妻子:“你认不认罪?”我妻子也说:“不认罪。”妻子说:“公通字39号文中的14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法轮功不是邪教。”该科长不信,就在文件柜里翻出了公通字39号文的复印件,左看右看,确实没有法轮功。科长说:“这么多年,我是拿什么办案的?”妻子说:“你是按照上级指示办案的。”他没有吱声,缓缓放下了手中的公通字39号文复印件,然后说:“你们回去吧。”我们说:“你是执法者,要按法律办案,希望你选择善待法轮功,将该案退回公安。”
约一个星期,检察院电话告知:“你们的案件已退回公安局了。”我们就在原《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進行了补充和细化后交给了律师。这次律师看都不看,签了字,起身就将新的《法律意见书》送到了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队长约见我们时,问:“送来的《法律意见书》是谁写的?”我们回答:“上面有签名。”国保队长又问:“你们是不是想翻案?”我们说:“我们要求律师按照国家明文规定的、有效的法律法规,对照‘案卷’内容逐条对应写出来的,怎么叫翻案呢?”他说:“不认罪,就是翻案!”我们说:“法律都在那儿摆着,我们何罪之有?”
过了约两个月,检察院又电话告知:“你们的案子公安局又送给我们了,你们抽时间这周来一趟。”我们又在给国保大队的《法律意见书》基础上补充了从“案卷”中抠出的新内容,并進一步细化了原有内容,由律师送检察院。
周末我们到了检察院,公诉科长说:“补充侦查没有新内容,还给他们退回去,以后再送来就拒收。”
在非法“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的约半年,国保大队通知我们到公安局开回了被非法扣押的私家车,拿回了被非法抄走的现金。告知我们:“你们的案子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侦查’。”
约一年半中,没有影响我的正常上班和做大法的事。感恩师尊慈悲保护弟子们!
信师信法,师父加持弟子正念
为了便于我在新的单位上班,我们搬到省城居住,但户口没有转到省城。刚开始,居住地派出所教导员带了一个警察来到我的办公室,询问了一些我的情况,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回答了有关情况,并告诉他们:“我还在炼。”教导员最后说:“你觉的好,就在家自己炼吧。”
“清零行动”时,我户口所在地辖区的司法局副局长和一个干事要来我家。到了约定时间,我还没有到家,该副局长和随员就進了我家。我一進家门,就看见该副局长和我妻子在聊法轮功的事及我们当前的情况。见我回来了,该副局长和我在客厅聊,随员和我妻子在餐厅里聊。
该副局长和我说了当前国家对法轮功的态度,他也不能理解的方针政策,并说按市里政法委的要求,象我这样的法轮功修炼者,分配到市属各个部门包干谈话,我被分配到司法局,所以今天来就是了解我们的情况,给政法委汇报。
我说:“法轮功被基层公检法按邪教执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但是上面没有任何一个红头文件予以明文认定。相反《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证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联合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新闻出版总署第50令》证明:出版、印刷、制作、传播、持有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图片、文稿是合法的。这都在当今的官网上挂着,还继续有效。是政令不通?还是有人肆意为之?”副局长的随员要我妻子在一张纸上签名,我妻子坚决不签。他就指示随员不要强为,就回去向上级领导交差。
约一个月后的一天上午九点,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主管副局长、国保大队长、一个警察按约走進我的办公室。他们是司法副局长汇报后,奉政法委指示来找我的。国保大队长向我介绍完分管副局长之后,和警察坐在一边就不说话了。年轻的副局长就向我说法轮功是国家认定的×教,国家不允许修炼等等。说:“你有法轮功的修炼经历,我们对你特别关注,今天就来找你了。”我说:“国家认定法轮功的定性文件能让我看吗?”他说:“今天来的着急,没有带。”我说:“文号记的吗?”他说:“没记住。”
我说:据我了解,国家和各个部委没有红头文件给法轮功定性,现在挂在官网上的、有效的国务院各部委明文的红头文件倒是有两份能够证明:一个是“公通字(2000)39号”,一个是“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39号文件没有出现法轮功一个字;50号令废除了一九九九年七、八月间发出的一个禁止印刷、出版法轮功书籍和另一个禁止制作、传播、持有宣传法轮功音像制品、图书、文稿的文件。可以让你的随员用手机上网搜。国保大队长和警察搜到后告诉了他。
他说:“我们不讲法律问题了。我可以现在打电话,让我的人把搜查证送来,搜查你家。”我说:“我相信你能做到,因你是分管局长,有这个权利。但是填写搜查证之前的法律程序,你走了吗?办案不能违反法律程序呀。”副局长没吱声,结束了上午的谈话。
下午两点,他们又来了,抛出了一九九九年“取缔法轮功研究会”的文件,我说:“据我所知,法轮功研究会在一九九六年就宣布注销了,怎么会取消一个早已不存在的组织呢?”他说:“不会吧!这可是红头文件。”我说:“你们回去查查吧,不要搞错了。”
他们最后提出让我给他们写“还炼不炼法轮功”几个字,我表示不写;又要求“在一张白纸上签上你的名字,证明我们见着你了”。我说:“我不能签。”这是他们造假的圈套,他们可以在签名的纸张上打印他们需要的内容。僵持到下午三点半左右,他们走了。
通过这两次与他们的谈话,我進一步理解了师父的法“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只要我正念正行,师父就会源源不断的给我智慧,为我化解魔难。
信师信法是一切的根本,只要我们信师信法,一切就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