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4009法案的条文设计,一旦法案正式生效,此法案将在国际人权、外交及医疗伦理领域这三个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也成为检验人心的又一块“试金石”。
观察家认为,《法轮功保护法案》在美国联邦众议院两度通过(H.R.4132,2024年6月25日通过;H.R. 1540,2025年5月5日通过),近日S.4009号《法轮功与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案》又获参议院通过,这不但标志着美国两大主要政党(共和党和民主党)在反对迫害法轮功(特别是反对活摘器官)问题上的正面态度,也反映出海内数众多法轮功二十七年来坚持传播真相的努力。
一、参议员们为何提出并推动《法轮功保护法案》?
· 联邦参议员克鲁兹:中共持续残酷迫害法轮功
九月二十九日,克鲁兹参议员在给媒体对声明中表示:“中国共产党继续通过其残酷的、由国家支持的活摘器官行径,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这些暴行是对宗教自由和基本人权的侵犯。我很自豪能与默克利参议员合作,推动这项两党法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我敦促众议院的同僚们也通过该法案,并将其呈交总统签署。”
· 联邦参议员兰克福德:摘取器官的行径是邪恶的
参议员詹姆斯·兰克福德(James Lankford)在同日发来的声明中表示:“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强行摘取那些从未表示同意的人员,包括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这种从良心犯身上摘取器官的行径是邪恶的;美国应当明确指出这是错误的,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反制。该法案将对相关责任方实施制裁,并要求就中国器官移植系统的运作情况提交年度报告。我将继续为那些中共企图让世人忽视的受害者挺身而出。”
· 联邦众议员瑞安:这是一项获得两党广泛且强力支持的法案
早几日的九月二十四日,在美国总统川普与中共党魁习近平在白宫会谈之际,法轮功学员在位于白宫与国会大厦之间的海军纪念馆前举行集会,呼吁关注法轮功在中国遭受迫害的现状。联邦众议员帕特·瑞安(Pat Ryan)在集会上发言说: “我希望大家知道,就在离这里半英里远的美国国会,两党始终保持着对宗教自由的支持,特别是致力于保护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实践。我很自豪能成为《法轮功保护法案》(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的共同提案人;这是一项获得两党广泛且强力支持的法案,并已在美国众议院获得通过。这彰显了美国人民与法轮功学员站在一起,以及在信仰与自由的各个层面给予你们坚定支持的立场。”
二、S.4009法案核心内容
S.4009(《法轮功保护法案》)法案旨在针对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强摘器官行为实施制裁,并要求美国政府进一步调查相关指控。
法案文本将“强摘器官”定义为通过胁迫、绑架、欺骗、欺诈或滥用权力、利用受害者弱势处境等方式,从个人身上摘取一个或多个器官。
法案的“国会调查结果”部分指出,一些公共及私人机构长期对中共器官移植政策及强摘器官指控表达关切,其中包括针对法轮功学员以及维吾尔族等群体的相关指控。
法案还引用美国国务院二零二三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的内容,指出民间组织持续关注有关中国当局强迫宗教团体成员、特别是法轮功学员和维吾尔人充当器官捐献者的报告。
法案表示,美国政府应调查中国境内系统性强摘器官的指控,包括涉及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并谴责非法、胁迫性、非自愿或不透明的器官获取及移植行为,包括从良心犯身上强摘器官。
三、法案生效后的三大影响
1. 对涉案人员个体实施精准制裁
《法轮功保护法案》规定,法案生效后,总统须在一百八十天内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名单,列出被认定“明知且直接参与或协助”在中国境内强摘器官的外国个人或实体;相关名单还须根据新信息更新,并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对列入名单的人员,法案规定可冻结其在美国境内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并禁止相关交易;个人还可能被拒绝签证、入境或假释,其现有签证也可能被撤销。
2. 推动医疗与伦理自律,防范跨境共谋,但给予人道援助等带附加条件的豁免权
同时,法案明确规定,人道援助、食品、药品以及相关人道主义金融交易等不适用上述制裁。总统也可根据美国国家安全利益,逐案豁免制裁,但须定期向国会报告使用豁免权的情况。制裁授权期限为法案颁布后五年。
3. 强制要求美国政府提交正式调查报告
法案还要求国务卿在法案颁布一年内,会同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院长以及情报部门负责人,就中国器官移植政策和实践向国会提交报告。
报告必须包括美国政府对中共是否实施或曾经实施系统性强摘器官的正式认定,并评估中国器官移植体系、器官来源、每年移植数量以及自愿器官捐献数量等情况;其中还特别要求报告涉及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良心犯。
提出法案和参加联署的议员名单
S.4009号法案于今年三月由德克萨斯州共和党参议员特德·克鲁兹(Ted Cruz)和俄勒冈州民主党参议员杰夫·默克利(Jeff Merkley)共同提出,并获得加利福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亚当·希夫(Adam Schiff)等十一位参议员的联署支持。
![]() 图: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一致(无异议)通过《法轮功与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案》(Falun Gong and Victims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Protection Act, S.4009)。该法案旨在制裁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行。图为这一法案的提案人及联署人。 |
第一排(从左至右):提案人美国德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特德·克鲁兹(Sen. Ted Cruz)、共同提案人俄勒冈州民主党联邦参议员杰夫·默克利(Sen. Jeff Merkley)、联署人加州民主党联邦参议员亚当·希夫(Sen. Adam Schiff)、印第安纳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托德·杨(Sen. Todd Young);
第二排(从左至右):威斯康星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罗恩·约翰逊(Sen. Ron Johnson)、俄勒冈州民主党联邦参议员罗恩·怀登(Sen. Ron Wyden)、南达科他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迈克·朗兹(Sen. Mike Rounds)、内华达州民主党联邦参议员凯瑟琳·科尔特斯·马斯托(Sen. Catherine Cortez Masto);
第三排(从左至右):堪萨斯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罗杰·马绍尔(Sen. Roger Marshall)、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戴维·麦考密克(Sen. David McCormick)、佐治亚州民主党联邦参议员拉斐尔·沃诺克(Sen. Raphael Warnock)、俄克拉荷马州共和党联邦参议员詹姆斯·兰克福德 (Sen. James Lankford)。(明慧网)